【动植物检疫】松材线虫口岸检疫指南
松材线虫口岸检疫指南
前言
松材线虫引起的松材蔫病被称为松树的癌症,是一种毁灭性病害。1982年入侵我国,属于我国重大外来入侵物种。
为防范松材线虫传入,保护我国林业和生态安全,总署于2021年12月16日发布了《关于进口松材线虫发生国家松木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公告〔2021〕110号),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下面小编带你具体了解下口岸检疫要求吧!
01
指定进境口岸
# 进境要求
来自松材线虫发生国家(加拿大、日本、韩国、墨西哥、葡萄牙、西班牙、美国)的松木,须从公告列明的指定口岸进境。其他口岸所在地海关不得接受上述国家的松木报关。
# 指定口岸名单
江苏省:连云港(赣榆港、燕尾港、新东方码头)、南京(龙潭码头、新生圩港)。
浙江省:宁波北仑港、舟山港、温州港、台州港。
福建省:福州港(马尾、江阴)。
山东省:黄岛港、日照港、日照岚山港、董家口港。
广东省:佛山南海三山港、肇庆新港、黄埔港、东莞港、珠海湾仔港、汕头广澳港。
02
单证审核
验核证书真伪
对来自美国的松木,须按照总署综合司内网上发布的“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疫局(APHIS)植物检疫证书查询验证指引”进行验核。
对来自加拿大的松木,须按照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FIA)提供的植物检疫证书编号进行核实。
对来自西班牙的松木,通过扫描植物检疫证书第18栏二维码进入西班牙农业部网站查询该证书信息。
对来自日本、韩国、墨西哥、葡萄牙等国的松木,须认真审核证书真伪。
在审核证书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及时向乌鲁木齐海关动植物检疫处报送相关信息,由输出国官方植物检疫部门确认证书真伪。
申报审核要求
1.植物检疫证书与原产地证书须由同一个国家主管部门签发。
2.进口原木或实施熏蒸处理的锯材,随附的植物检疫证书应注明熏蒸剂种类(溴甲烷或硫酰氟)、持续时间、环境温度和剂量,并在附加声明中标注:“This consignment of pine wood has been sampled and tested in laboratory, and Bursaphelenchus xylophiluswas not detected.”(该批松木已取样进行实验室检测,未检出松材线虫)。实施热处理的进口锯材,随附的植物检疫证书应注明中心温度和持续时间。
证书不合格处置
进口松木随附的植物检疫证书系伪造或填写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植物检疫证书与原产地证书不一致的,不予受理申报。
03
现场取样
抽样
对进口针叶树原木,按每批总数比例的0.5%~5.0%随机抽查,但抽查的原木数不得少于20根。
对于造纸用针叶树木片,分舱别、分层次按棋盘式选10~50点扦取原始样品并制成复合样品。
对于木制品、木托盘或木质包装,须全面检查其外表。对集装箱运输货物,先观察其表面,如发现可疑症状,必要时倒箱后检查。
采样
选取有蓝变、天牛的圆形羽化孔、卵圆形侵入孔、幼虫蛀道、蛹室、虫粪等症状的样品。有时上述症状会被木屑堵塞,去除树皮有助于发现蛀道。若无上述特征时可随机取样。最低不得少于3件,不满3件则全部取样。
蓝变现象是松材线虫为害的典型症状,应针对蓝变的木块应重点取样。但是,没有蓝变症状或上述其他症状的样品中有时也能检测到活的松材线虫。
用手锯、斧头、钻头或其他工具,将所抽样品锯成5~10cm长的木段,或用木工钻多点钻取木屑(不得少于10g/份),标记后即送实验室检测。取样时注意选取靠近蓝变、虫道、蛹室的部位,钻取木屑时要注意先把取样部位的树皮剥净。若有必要,也可将针叶树的可疑病木材直接带回实验室后再进行上述样品的采集。
待检测的样品应在12h内送到实验室进行线虫的分离、检测。
04
后期监管与检疫处置
现场采集样品后的货物,在未获得最终检测结果前,须接受严格地检疫监管。货物卸运地必须相对隔离和易于接受监管,其周边必须无松材线虫寄主树林,以防止病变木材的散失和昆虫的逃逸。
经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境。
如检出松材线虫或天牛等活的林木有害生物,该批松木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对来自松材线虫发生国家的其他进境木材中夹带松木的,该批木材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05
检疫依据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03
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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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乌鲁木齐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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